省、市经普办检查组到兴安区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

发布日期:2019-05-28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5月24日下午,省、市经普办数据质量检查组到我区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区统计局局长李道勇、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兴长路办事处兴旺社区第一普查小区、光宇办事处宇康社区第二普查小区的普查员陪同。此次数据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抽样核查部分单位,了解普查登记中指标填报的差错情况,对我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价,为合理应用普查结果提供科学依据。
    省、市抽查组对兴长路办事处兴旺社区第一普查小区的4家单位进行现场数据检查。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以及工作流程,检查组人员仔细核查了普查对象的会计核算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会计核算资料不健全的普查对象,也与普查对象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普查对象的真实情况。在数据核实完毕后,普查员在PAD端进行数据现场上报,经省、市检查组计算,我区抽查的22家单位的普查单位错报率为0‰,普查单位营业收入错报率为0‰。
    在数据检查工作中,省、市抽查组对我区经济普查工作质量给予肯定,并对我区经济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指导,为我区经济普查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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