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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限内医疗广告审查

    发布日期:2019-06-17发布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事项名称 权限内医疗广告审查
    申请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在各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之前。
    3、不属于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
    4、"4、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形式;(4)医疗机构类别;(5)诊疗科目;(6)床位数;(7)接诊时间;(8)联系电话。1至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5、5、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4)淫秽、迷信、荒诞的;(5)贬低他人的;(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六条工作的通知》
    办理材料

    1、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2、  在各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之前。 "

    3、  不属于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 "

    4、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形式;(4)医疗机构类别;(5)诊疗科目;(6)床位数;(7)接诊时间;(8)联系电话。1至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

    5、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4)淫秽、迷信、荒诞的;(5)贬低他人的;(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  2、承办  3、审核  4、批准
    办理时间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服务地址:兴安区兴东路6号


    联系电话:0468-36292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表格下载

    兴安区卫计局


    附件1_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附件2_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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