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3发布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兴安区天平氧气乙炔经销商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给予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鹤岗市兴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823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企业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许可证编号

许可范围

注销原因

鹤岗市兴安区天平氧气乙炔经销商店

2018年110

2018年110日至202119

HXA危化经字【2018000001

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丙烷、氮气

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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