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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安区卫健局召开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0-07-14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好医疗机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四早”要求,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目标。7月13日下午,区卫健局组织召开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区卫生监督和健康服务中心、红旗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所)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监督健康中心通报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依法执业工作现状。从目前的监督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医疗机构总体良好,能够做好防控措施,依法开展相关诊疗活动,同时指出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如少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患者登记信息不全、扫码以及测温不到位等问题,现已整改落实到位。
        最后,区卫健局局长吕鹤就现阶段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按规定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进一步强化举报机制。在日常诊疗活动中,要树立良好的医护人员形象,懂规范、着白服、戴口罩;二是做好日常“哨点”作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本着医者仁心、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认识到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的重要意义,有效落实“四早”要求,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关乎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乎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行动上高度自觉,严格执行“戴口罩、登记、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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