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1-06-29 16:26:00
发布来源:兴安区应急管理局

1.案件名称:鹤岗市田丰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鹤兴)应急罚〔2021〕0002号。

3.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400578661438J。

4.案由: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5.违法行为:该公司企业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6.处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7.处罚决定部门:鹤岗市兴安区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1年6月25日。

9.处罚内容:对单位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