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20 16:42:00
发布来源: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把深化改革摆在首要位置。以“办好一件事”全链条流程再造为抓手,推动“最多跑一次”再提速。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复制推广“放管服”改革先进经验。以实现”一网通办”为总目标,全力推动政务服务建设水平提档升级。加速政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加速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到“办事不求人”,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逐步实现“就近办、掌上办、在家办”,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清赖行动”力度,各部门定期进行自查,均无新增失信违诺事项。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领域行业市场秩序,深入清理涉企收费事项,为企业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畅通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办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完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企业家权益保护制度。到2025年,政府和部门失信违诺事项要全部清零并严控发生。

持续推动“信用鹤岗”建设。建立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建立“新官要理旧账”的责任机制。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打造诚信龙江”品牌。助推“诚信鹤岗”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加强诚信教育,着力构建服务不同群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诚信教育体系,广泛开展“诚信龙江”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