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民政局“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20 16:50:00
发布来源:兴安区民政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安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以“亲民、为民、利民”的工作理念和全面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先导,对民政各项工作做了许多新的、有益的改革与尝试,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会救助覆盖城乡,成效显著

(一)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550元/月提高至585元/月。“十三五”期间,按照《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和《鹤岗市社会救助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鹤岗市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低保迁移工作,逐步实现人户合一,有效解决人户分离对低保动态管理带来的工作难度,切实保障了城乡低保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严格把好低保审核流程。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形式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采取通过系统或手工核对方式加强管理,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真正做到“阳光低保、效能低保、规范低保、法治低保、廉洁低保”。

二、社区建设提质增效,不断完善
    (一)加强社区队伍建设。2016年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大力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各社区积极发展广场文化、楼院文化、社区文化,建立文艺宣传队、社区老年娱乐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有腰鼓队、盘鼓队、扇子舞队、老年模特队、合唱团、舞蹈队以及太极拳队等社区文体组织。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最大程度的丰富社区文化生活,让辖区居民真正在家门口乐起来,呈现出一种积极向上、和睦祥和的良好氛围,为和谐社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努力提升社区建设档次。在原有的社区用房基础上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扩大社区用房面积,改善社区办公环境,提升社区档次。已建成面积千平方米以上的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7个,分别是兴欣社区、沿河社区、兴旺社区、峻昌社区、兴盛社区、锦绣社区、宇安社区社区。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设置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包括党建、民政、司法、残联、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服务事项;建立了多媒体电子屏、图书室、便民小屋、就业培训中心、书画室、棋牌室、人大代表之家、党员活动室、文艺活动室等服务室;提供了休息区,设立宣传栏,摆放有关城乡低保、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政策法规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办理程序和各种宣传资料可供居民取阅。社区工作也由管理型转为服务型,力争做到围绕居民需求,为民提供多丰富多样的便民服务事项。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社区建设水平,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落实社区干部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落实《关于调整和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意见》文件(鹤政发[2017]17号)要求,完成了社区干部提高工资及补发工资事宜。

(五)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11个社区、6个行政村均完成了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工作,为基层自治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落实区级匹配资金,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推进“鹤岗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打造智慧社区。

三、合理人性化分配廉租住房,及时申报住房补贴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三公开”,即公开申请资格、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核情况。采取各办事处摇号方式确定房屋分配,同时率先在全市创新分配方式,75周岁以上老人、下肢体一二级残疾人及全失能人员优先享受低楼层。整个过程在监察机关、公证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监督下进行。2016年兴安区实物配租分配501户;新增住房补贴发放469人、历史住房补贴发放1530人。2017年兴安区实物配租分配1065户;新增住房补贴发放193人、历史住房补贴发放1182人。2018年兴安区实物配租分配289户;新增住房补贴发放539人、历史住房补贴发放1719人。2019年兴安区实物配租分配157户;新增住房补贴发放379人、历史住房补贴发放1491人。2020年兴安区实物配租申请117户;新增住房补贴发放410人、上半年发放住房补贴1657人。

四、“十四五”重点工作及任务

基本民生保障成效显著,兜底保障防线密实牢靠

(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优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扩大保障覆盖面,适度扩大低收入人群认定范围,落实好低收入人群保障政策。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 继续完善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物质保障与精神关爱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居家养老达到全覆盖。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圈,打造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二)构建智慧社区。完成2021年城市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为目标,以信息化技术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创新为重点,着力打造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政府服务协同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网络化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改扩建1个省级标准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标准达到全市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