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卫生健康局“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20 16:56:00
发布来源:兴安区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做好兴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根据《关于报送兴安区“十四五”规划发展思路及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措施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卫健局“十三五”规划期间执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成绩  

(一)夯实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1、坚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区计生知识普及率达97%,群众满意率98.5%,人口信息完整率95%以上,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确保了出生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等核心指标全面达标。

2、深入落实计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全区失独和伤残家庭办理保险;为新增特扶家庭购置医疗优惠卡;五年间奖、特扶匹配资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5000元和独生子女费预算资金已匹配到位,并将100%全额发放,独生子女费资金已匹配到位,无历史清欠。

(二)日常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开展医政工作。区卫健局严格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审批以及公共场所审批工作,自权利下发至今,我区医疗机构共计审批13家,公共场所审批90家;二是不断强化法制监督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工作。加强对个体医疗执业人员的诊疗行为、诊疗项目、消毒流程等执行情况及医疗服务质量等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治医,取缔非法行医、跨科行医;加强对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的管理;三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使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区卫健局制定了《兴安区开展疫情期间爱国卫生运动方案》,组织宣传爱国卫生相关知识,并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旨在改善兴安区卫生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身为兴安区人民医院,位于兴安区兴长路17号,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2018年完全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三五”以来,区委、区政府对卫生投入逐年加大,为使居民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对我兴安中心进行整体修缮改造,2019年5月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新的面貌正式投付使用。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

(一)健康促进区建设

2020年要有计划的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社区、健康促进校园等健康促进区的相关工作。结合“健康龙江行动”要求,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针对青少年儿童的视力健康、儿童肥胖的危害及预防、老年人的饮食健康、老年病的预防、科学合理膳食五方面聘请相关专家开展健康讲座及义诊,发放健康用品和健康手册,大力普及健康知识。重点完成以下目标建设:

一是建立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工作机制。建设100%健康社区,建设20%健康家庭,评选出5个示范健康家庭。建设100%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100%健康促进学校,50 %的健康促进机关,20%的健康促进企业,提高场所内居民和职工的健康素养,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二是建设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无烟环境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三是完成健康文化、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等相关工作。

(二)优化审批流程

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达到办理部分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证件、材料齐全且达到标准的一次性办结。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审批流程告知公示,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网上预约、办结。目前,我局正积极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疫情防控常态化将持续开展。一是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措施,精准施策,动态管理,增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对境外、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实现“闭环管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管控政策,解答群众疑惑,严格执行隔离管控措施。对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和购买退烧药等药品人员跟踪健康体征,及时核实发热门诊就诊人员身份信息,了解人员情况,推送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密切关注此类人群体征、体温情况。二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更新汇总各小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动态,时刻掌握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的管控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三是继续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应急预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制定我区疫情常态化管控机制,明确分工职责,完善重点场所管理,加强重点人群跟踪,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四)爱卫工作

大力开展每年春秋两季爱国卫生运动,及时跟进并不断丰富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持久地开展,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全民参与,把卫生工作与发动群众有机结合起来,贴近群众、动员群众、依靠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起新时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巨大能量。

(五)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要求,强化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联合协作,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发热诊室建设、转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垃圾处置情况以及医护人员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要求个体医疗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二是加强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通过定期召开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例会、随机抽查等方式,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六)基层卫生工作

坚持发展基层卫生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每年开展“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居民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知识。

(七)人口家庭工作

一是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工作。对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进行登记核查,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二是对辖区内特服人员进行注意复查,及时上报国家数据库,同时开展关怀关爱特扶家庭节日慰问。三是开展计生协相关宣传活动,为居民发放宣传手册、避孕药具等,推动计划生育协会政策宣传落实。

(八)老年健康工作

一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以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宗旨,推进安宁服务,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目前医养结合项目已经列入公卫服务项目,经费用于服务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的健康管理工作。

(九)妇幼保健工作

一是按时完成叶酸发放及统计工作。二是广泛宣传,认真调研,切实做好辖区孕龄妇女“两癌”筛查以及“孕优检查”工作。今年的叶酸发放、孕优检查和两癌筛查正在按计划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