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21 09:02:00
发布来源: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2月20日组建,所以没有纳入“十三五”规划工作任务。组建以来,主要任务工作完成如下:

一、优抚工作。事务局成立,优抚工作由区民政局转隶到事务局,2019年有75名优抚对象,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增减后确定截至目前72人。按要求,每月及时发放优抚对象全年抚恤补助资金和临时性价格补贴。

二、双拥工作。

1.开展慰问工作。春节期间和“八一”前夕对烈士家属、两参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退役老战士、优秀现役士兵家庭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及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并送喜报、慰问信、新春对联等。

2.开展救助活动。2年共救助了16户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为1名重病优抚对象发放救助款1000元;为4户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每户发放500救助金和米面油等救助物资;市工会救助了8户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每户发放 500元救助金;团市委救助了3户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学生。

3.开展褒扬活动。为5名重点优抚对象颁发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勋章”。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组织红旗镇、各办事处到五指山烈士墓和北山烈士陵园纪念碑祭扫,缅怀革命先烈。

三、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制定政策、落实退役军人待遇的重要依据。本区设立了红旗镇、6个街道办事处共7个采集点,各采集点工作日和节假日全天服务, 24小时接受电话咨询和预约服务,实行节假日“不打烊”。截至目前,全年采集信息1915人,全部通过省级审核。

四、悬挂光荣牌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鹤兴退役军人事务局发〔2019〕1号文件,根据信息采集数据库数据,确定悬挂对象数量,做到不重不漏,如数领取、如实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到家中悬挂,悬挂率达100%。本区共悬挂光荣牌1780块。

五、信访工作。成立了兴安区退役士兵信访稳定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制定了《兴安区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应急预案》。设立了信访公众号,24小时关注,及时办解了2起网上信访案件。成立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等人员180余人次。全区共有11起信访案件,有6件属事、5件属地,目前1人化解息访,1人转走,其他9人都进行全方稳控,没有发生集体访、非访案件。

六、“两费”发放工作。“两费”是指本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安置未上岗期间生活费。通过上报材料、层层审核,截至目前,累计公示464人、发放446人,累计发放金额1.300.806元。按省、市文件要求,两费发放实行社会性发放,在代理银行开户并签订代发协议,公示期满,分批分次收集符合发放人员的个人信息,完成银行批量开卡和发放银行卡工作,补贴资金进入个人银行卡。

七、社保医保接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两险”接续政策。截至目前,受理登记255人,已全部完成。

八、就业创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每年与区人社局、区工会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会。2019年,龙运大酒店、宏昌物业公司、开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征楠煤化工等企业,专门为退役军人特设保安、司机、装卸工人等岗位50余个。2020年,提供了100多家企业,160多个就业岗位,覆盖了服务类、技能类等多种就业类别,为退役军人及家属搭建了一个就业平台,拓宽了就业渠道。



退役军人事务局纳入兴安区“十四五”几项工作



一、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切实提高退役军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建一所退役军人实训基地,培训退役军人专业技能,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建平台。              

三、区、镇(街道)、社区服务站全部达到全国示范型服务站标准,为退役军人落实各项政策、提供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