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21 09:10:00
发布来源: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关于报送兴安区“十四五”规划发展思路及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措施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区人社局“十三五”规划期间执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成绩  

(一)全区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落实就业政策,加强扩大就业。

我局全面落实就业政策,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大力扶持自主创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最大化,推动全区就业服务事业的全面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新增就业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5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55,总的来说我区的就业率逐年递增,失业率逐年下降。

2、不断创新载体,加强创业就业。

“十三五”期间,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招聘月”等招聘活动,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组织区属企业参加各类招聘会等60多场次,进场招聘的各类企业达500家次,提供就业岗位累计约1.5万个,帮助7500人实现就业。

(二)人事人才工作成效显著和工资福利待遇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我局配合市人社局依规定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我区先后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引进“金鹤回岗”硕士研究生5人,红旗镇政府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区煤矿安全稽查大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红旗镇政府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4人;红旗镇卫生院公开招聘1名医学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安置到红旗镇卫生院工作;安置1名退役士兵到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工作;引进煤矿安全稽查专业技术人员5名,安置到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十三五”期间,严格执行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圆满完成了2016-2018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备案,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稳定和扩大就业。一是认真贯彻就业政策,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各项的工作优先位置,加大就业工作落实力度,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二是要加大就业宣传和培训力度,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多渠道、全方位对就业政策进行宣传,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积极创建“五型就业社区”,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在社区落地、落细、落实,提高就业率,降低失业率,实现稳定和充分就业。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加大社保民生工作的工作力度,抓好待遇发放和核查工作,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力优化数字化环境,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推动数据安全与协同共享可控发展,构建职能高效与安全可靠的数据管理体系。

(三)紧紧围绕人才强区战略,着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好人事管理工作,配合市人社局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客观公正的做好新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度,实现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正常晋升、调整等工资福利待遇工作。

(四)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继续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营造有利于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和谐发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