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召开第八次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2-03-01发布来源:越步兴安浏览次数:字体:[ ]

3月1日,兴安区召开第八次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任务。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张爽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司法局局长徐踴主持会议。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区属各执法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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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司法局局长徐踴传达了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第八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第八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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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在“七五”普法期间,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工作创新,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法治兴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启动“八五”普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区“八五”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围绕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一体化建设,为兴安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普法重点,持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提高全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能力的同时,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定期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要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创新宣传载体,把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推进法治兴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推动我区“八五”普法工作提质增效,为兴安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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