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兴安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13:30:00
发布来源:

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兴安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兴政发〔2021〕34号



红旗镇、各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兴安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兴安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16号)、《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黑政发办〔2019〕7号)和《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20〕18号)要求,加快推进兴安区计生协深化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兴安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区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区计生协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顺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切实承担好六项重点任务,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出重要贡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计生协改革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卫生健康工作任务,实现以增强计生协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以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广大计生家庭为宗旨,着力推进计生协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加快推进“健康兴安”建设,为催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实现兴安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改革目标

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深化计生协组织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改革,推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服务群众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缺乏特色等问题,着力破解制约计生协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逐渐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高效运转”的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家庭友好、社会和谐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个统一”的基本特征,立足全区各级计生协工作定位,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强化责任担当,把广大会员、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2.坚持围绕中心,积极服务民生。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按照“群众所急、党政所需、协会所能”的原则,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需求导向,切实把全区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成为家庭发展的“助推者”、计划生育权益维护的“代言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贴心人”。

3.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针对全区各级计生协组织直接联系群众的力量不足,乡级工作“断层”、村级工作“虚化”,会员参与程度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作风转变,建立起有利于全区计生协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使计生协服务卫生健康工作的能力水平更加凸显。

4.坚持面向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完善计生协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活动开展方式和服务手段,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扩大联系范围,活跃基层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各级计生协组织深入有效联系服务群众的新局面。

(四)总体目标

按照“强基层、优结构、承职能、转方式”的总体要求,立足新时期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新需求,改革计生协组织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高效运转”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的“六项重点”任务,使基层计生协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家庭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增强工作活力,赢得全区育龄群众信任,推动兴安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组织机构

要切实加强全区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的广泛性。在区、乡镇、办事处普遍建立协会组织,确保计生协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区、乡镇、办事处计生协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中来自基层一线的群众和服务对象比例分别不低于60%、40%、20%。改进计生协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加大公开选、择优选干部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交流格局,努力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以专职干部为骨干,挂职、兼职干部为支撑的干部队伍。

1.加强区级计生协会领导班子建设。采取“专职+兼职”的模式,在现有班子成员职数不变的基础上,区计生协会会长由兴安区副区长张彦辉担任,副会长由区卫健局局长吕鹤兼任,设专职秘书长1名(主持日常工作)。

2.优化职能转变。新增设家庭发展、特扶家庭等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工作职能,达到与省、市计生协业务完美衔接。加强“网上计生协”建设,做好人口计划生育方面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3.落实经费保障。顺应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需要,建立落实计生协会“六项重点任务”相匹配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机制度,将区计生协会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四网”结合,强化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将基层卫生医疗服务网、公共卫生服务网、人口计生统计网与计生协会基层组织网有效结合,实现人员、设施、技术等资源共享,强化计生协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干部队伍,完善计生协会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兼职计生协工作人员,确保各级都有人做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5.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八、九、十项规定,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树立务实创新、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计生协干部队伍形象。建立区级计生协干部、会员代表联系社区(村)基层计生协、会员群众工作制度。

(二)围绕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六项重点任务

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的六项重点任务,发挥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家庭“亲情关爱”行动,在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经济支持、养老关怀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推进家庭文明建设。

1.聚焦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关注全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和需求,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提供帮扶,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推广“温暖行动”和“让爱翻倍”等联系计生困难家庭的活动载体。建好精神慰藉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志愿服务制度、保险保障制度“四项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联系人制度的“三个全覆盖”政策。深入实施计划生育保险等商业保险项目。

2.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依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发挥基层计生协组织优势,了解青少年、新婚人群、中老年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需求,开展健康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服务活动。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义诊咨询,形成卫生计生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青春健康工作,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进一步加强青春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素养等服务水平。

3.构建宣传教育新格局。围绕生育政策、“健康兴安”建设和计生协工作目标任务,利用“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母亲节、“7·11世界人口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住全面深化医改这条主线,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参与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理念。

4.做好群众权益维护工作。在全区广泛开展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服务“健康兴安”建设,组织群众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助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

5.开展流动人口服务。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功能,创新流动人ロ服务管理机制。通过“商会+计生协”等形式,加强流动人口集聚地和非公企业计生协建设,推动计生协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宣传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加强优生优育指导。要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

(三)面向群众需求,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加强计生协干部服务群众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和组织活力。优化会员结构,完善会员联系户制度,巩固完善“会员之家”等服务阵地,探索通过资金募集、有偿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平台。做好办事处和社区计生协骨干培训工作。优化会员结构,吸引致富带头人、行业领军人才、技术特长人员、公益热心人士和社会知名人士加入计生协组织,完善会员联系户制度。要拓展服务领域,做好“会员之家”“会员小组”等服务阵地建设,推动升级换代,广泛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多样化的活动和服务。

三、加强党的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完善领导制度

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计生协的领导,落实好党建带群建制度,与卫生健康工作及其他群团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要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党委领导群团工作制度”的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区级计生协机关列入党委领导的群团组织序列,纳入地方群团改革统一部署。要探索与党政部门有效协调、与其他群众团体有效合作的工作机制,凝聚推动全区计生协事业发展合力。

(ニ)加大支持力度

组织、编制等部门要帮助计生协会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力量配备。财政部门要对计生协开展工作给予必要支持,有关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区、乡镇、办事处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共建共用基层服务群众的阵地和设施,整合用好社会资源,实现群众有阵地、有制度、有窗口、有活动。

(三)加强工作指导

加强区卫生健康部门对计生协的业务指导。健全区卫生健康部门与计生协协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将计生协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办法,建立计生协重点工作考核评估机制。通过多种途径保障计生协参与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帮助解决制约计生协组织发展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实现工作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要顺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需要,政府职责主要转向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执法监督。组织动员群众工作主要依靠以计生协为主的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接,将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通过职能转移、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计生协承担,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原则,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体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计生协指导下,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协调计生协改革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分步有序实施。区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计生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压实责任,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二)积极稳妥推进

正确处理计生协改革与卫生健康机构改革的关系,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要加强改革思想引导,教育引导计生协干部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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