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最新疫情通报(3月28日)

发布时间:2022-03-28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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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7日0—24时,我市在主动核酸筛查人群中发现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经市级新冠病毒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规定,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市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吉林省、辽宁省、上海市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个市(县、区)14天内报告了本土阳性感染者,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变化情况,如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以及近日有疫情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鹤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或县(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或拒绝接受健康管理服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鹤”,更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聚会、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抵(返)鹤前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抵达日期,返程前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请勿自行服药,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疫情最有效的手段,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和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咨询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筑牢抵御新冠病毒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