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兴安区召开年轻干部培训学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2-08-30发布来源:区委组织部浏览次数: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区委关于加大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年轻干部法治思想建设,引导年轻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月29日上午,在区机关六楼大会议室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讲座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曹峰主持,全区科级及以下年轻干部100余人参加。



本次讲座,邀请了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姜金珠老师为全区年轻干部作专题辅导。姜老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几个方面做了精彩的讲解,全面系统诠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年轻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曹峰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已成为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体年轻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思想建设。要有牢固的“法治思维”。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把依法办事理念根植于头脑中,自觉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用法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有坚定的“规矩意识”。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增强刚性约束,心怀敬畏、言行有度,不因个人私利、人情往来违背法律规则,擦亮“明是非”的“慧眼”,守好知荣辱的“底线”,言、行、事上都严格遵照执行法律规则。要有正确的“权力观念”。年轻干部要把厉行法治作为干事创业的“基准线”,作为治本之策,在工作中讲法治、守法治、用法治,让法治为人民群众服务,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权限、要求、规则与程序来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在新的赶考路上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恪守职责使命,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建议电脑屏幕分辨率大于1280x768 使用IE9浏览器进行浏览
    黑ICP备17007900号-1 网站标识码:2304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