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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巡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9发布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从2022年11月18日开始,对鹤岗市兴安区开展为期50天的常规巡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第九巡视组主要受理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鹤岗市兴安区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兴安区信访局111室,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

    接访联系电话:0468-3229902,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不分节假日。

    寄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A048号邮政邮箱,邮编:154100。

    受理日期: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31日。


    省委第九巡视组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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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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