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3-02-16发布来源:区财政局浏览次数:字体:[ ]

全区广大群众:


为切实维护全区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醒广大群众从非法集资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与非法集资,自我承担后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识破非法集资,防范诱惑陷阱。非法集资往往以承诺高额利息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引诱群众参与集资。广大群众要理性思考分析,“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等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三、远离非法集资,免受财产损失。为了家庭幸福和财产安全,广大群众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理财渠道,存到安全可靠的银行机构,千万不要贪图小利,或碍于亲戚朋友的情面,或被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个人和各类组织的高息所迷惑,成为非法集资的牺牲品,给家庭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四、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等有明确的惩处规定,组织或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要立即悬崖勒马,尽快清退吸收资金,到公安机关坦白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鹤岗市兴安区处非办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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