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永久性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黑龙江省鹤岗市永久性方舱医院建设项目》(报批版)目前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向公众公开。
附件 《黑龙江省鹤岗市永久性方舱医院建设项目》(报批版)及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2:黑龙江省鹤岗市永久性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鹤岗市传染病院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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