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社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4:59:00
发布来源:区人社局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主体职责狠抓制度落实区委、区政府一直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中,强调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依法办事,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严格落实制度,将政策法规工作作为2022年度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保证了服务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方便快捷,人员管理严格有序。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通过业务大讲堂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着力办实事、暖民心、解民忧,努力在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等方面有担当、有作为、有突破、有亮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助推全区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

(三)开展人社领域法律宣传,营造法治氛围2022年4月,我局与司法局、应急局、统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法律大集”送法进乡村活动;11月,在兴安区滨河南广场开展了“人社法治年”宣传活动。这两次活动宣传和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重点就劳动保护及日常生活中与职工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职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有待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履职尽责,明确法治责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法治建设与人社工作有机融合,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升法治能力。积极开展“人社法制年”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全面营造积极浓厚的依法用工氛围。努力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形势,切实增强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加强人社干部法治学习力度,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防范化解工资拖欠问题。积极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全方位开展企业用工监管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察执法效能。2022年共巡查辖区40户企业,其中联合检查3户,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40份;2022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投诉案件41起,涉及劳动者227人,涉及金额为187.13万元;其中协调处理30起,涉及劳动者148人,金额为91.88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力度。将二十大精神、新法律法规列入我局年度学习计划,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等多种途径,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

(二)强化人社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及建立工作指导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真正把人社惠民政策送进千家万户。  

(三)强化人社执法工作力度。在日常巡查中,要加大我区用工单位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着力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工资等问题,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