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4:55:00
发布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兴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履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责,稳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年度法治建设内容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中。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依法履职作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思维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烈士褒扬条例》、《保密法》、《安全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服务意识。开展业务大讲”活动,重点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课程,由本单位业务骨干进行业务知识讲解,切实提高系统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和水平。

(三)立足部门实际,履行普法责任。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列入“每月一测”活动中。通过街道服务站、广场室内外大屏幕播放保障法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先后以“学雷锋活动日”、“老兵跟党走”宣讲、走访慰问等活动契机,组织“橄榄绿”志愿者到学校、社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讲。利用大走访活动契机,积极组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旗镇各街道服务站站长、面向辖区退役军人、群众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

(四)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法律服务。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老兵接待窗口,选拔素质过硬、口碑良好的“老班长”,利用退役老兵的身份,有效化解涉军人员的矛盾诉求,解决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烦心事。全年接待来访、来电近132人次,化解信访矛盾、帮扶援助、岗位推荐共20件。积极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为退役军人发放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84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退役军人的一些政策法规没有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系统人员法治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仍有欠缺;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服务对象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形成。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律学习,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解答,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加强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联系,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渠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