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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民政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5发布来源:市民政局浏览次数:字体:[ ]

    经鹤岗市民政局审定核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登记、变更和注销,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附件:鹤岗市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名单


    鹤岗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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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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