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鹤岗市圣翊美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申请的公示
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和《黑龙江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鹤岗市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资料审核、实地踏查、现场评估,鹤岗市圣翊美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的变更学校地址、增加培训项目,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同意变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岗市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附件1:鹤岗市圣翊美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明细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468-3630644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 (共5个工作日)
鹤岗市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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