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岗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鹤人社联发〔2021〕1号)文件规定,现将就近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补贴人员名册、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468-3630643
鹤岗市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