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为3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同比不变。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O3-8h和PM2.5。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详见鹤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10浓度范围为17~79μg/m³,平均浓度为37μg/m³,与上年同期的35μg/m³相比上升了2μg/m³。
SO2浓度范围为12~17μg/m³,平均浓度为13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2μg/m³相比上升了1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3~19μg/m³,平均浓度为12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0μg/m³相比上升了2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12~56μg/m³,平均浓度为25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0μg/m³相比上升了5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2~0.7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7mg/m³,与上年同期的0.7mg/m³相比不变。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60~172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73μg/m³,与上年同期的98μg/m³相比上升了75μg/m³。
三、总结
与2024年同期相比,PM10、SO2、NO2、PM2.5、O3日最大8小时浓度浓度有所上升,CO浓度无变化。
主编: 周润田
审核人: 郭洪超
批准人: 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