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5-08-29
来源:区政府办
鹤兴政办发〔2025〕2号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兴安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红旗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兴安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制定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
要认真对照工作要点明确的八方面58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并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中体现58项任务完成情况。区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能,加强统筹调度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强总结推广
要认真总结提炼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和经验亮点,区司法局要注重收集总结,提炼形成有益经验,全力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
政策解读:https://www.hgxa.gov.cn/xinganqurenminzhengfu/efbc411954904a29b4659feb7205f3b5/202509/797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