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四校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
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29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徐踴
联系电话:13613680788
特此公告
鹤岗市兴安四校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
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29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徐踴
联系电话:1361368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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