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单位法人证书,名称:鹤岗市兴安一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0405795032961J,法定代表人为:刘瑞杰。正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鹤岗市兴安一校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