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1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东山区、向阳区等存在多处料堆露天堆放、未苫盖,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产生大量扬尘。东山区强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场内地类性质为耕地的土地上堆积2处煤堆,且苫盖不全;新一街道无名洗煤厂洗煤池、煤泥堆放处无防渗处理,煤堆及料堆未苫盖或苫盖不全,无防风抑尘网,有大量黑色积水,企业无用地审批手续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蔬园乡采石三场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产生大量扬尘,厂区内料堆未苫盖或苫盖不全,2022年至今,相关部门未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单或督办等通知要求对扬尘进行整改;西解放路新虹桥南侧约堆存2400立方米土方未苫盖;峻丰洗煤厂(东兴洗煤厂)煤堆苫盖不完善。向阳区南翼街道河堤街南侧洗煤厂煤矸石露天堆放,未苫盖。兴安区隆鑫洗煤厂厂区内煤堆、矸石原料堆均未苫盖,大量水洗矸石山随意堆存于东北门厂区外无防渗地面上,且苫盖措施不完善;立达矸石热电厂防风抑尘网低于煤堆。萝北县二十里河林场旁矿石堆点大量矿石及土石方在路边随意堆存。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三、整改措施: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物料堆放点、施工场地、道路运输等进行全面排查和定期巡查,发现露天堆存、未苫盖、扬尘遗撒等问题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辖区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煤堆、料堆放苫盖工作。二是增加重点路段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针对拒不苫盖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形成有效震慑。三是隆鑫洗煤厂内煤堆已全部苫盖完成、立达矸石电厂将煤堆、料堆进行苫盖,煤堆已降至防尘网以下高度。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
六、受理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68-3630657
八、受理地址:兴安区兴东路6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兴安区委员会 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