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2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规模化养殖场运营管理不规范。督察组抽查兴安区、萝北县等地8家规模化养殖场,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设施不符合“三防”要求、管理不规范、露天堆存粪污等违法违规问题。东山区玉泉猪场有明显粪污溢流痕迹;弘森牧业有限公司未进行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存在储粪棚改变用途、粪污外溢现象。兴安区阿凌达养殖场存在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粪污外溢问题,对周边水塘采样,数据显示,COD、总磷、氨氮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4.3倍、5.77倍、23.2倍。萝北县凤翔镇旺牧畜牧养殖场未按环评登记表建设内容建设,粪污无暂存场所;江滨农场振江猪场、宝泉岭农垦江滨农场鸿晟牧业、金泉养殖有限公司不同程度存在粪污转运台账、粪污还田计划填写不规范,缺少粪污还田协议,粪污露天堆存问题;完达山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军川分公司、金泉养殖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容量饱和,继续存储或降雨量大时将存在外溢风险。
二、整改目标:加强执法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补齐相关手续,加强粪污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和保护辖区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兴安区、绥滨县和萝北县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辖区内养殖企业监管,加大排查管理力度,督办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目前阿凌达养殖场现已清栏,近期不再养殖生猪,经排查未发现养猪场粪污外溢现象,排查中发现该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关于周边水塘水质超地表水三类水标准问题。一是现有的600余只大鹅已全部出售。二是对周边水塘进行药物处理,注水稀释,现已达到标准。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已整改问题反弹。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
六、受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68-3630645
八、受理地址:兴安区兴东路6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安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兴安区委员会 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