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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鹤岗市兴安区各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日期:2025-06-30 来源:区委编办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鹤岗市兴安区1个乡镇、4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鹤岗市兴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峻德路)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兴建路(兴长路)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河东路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光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中共鹤岗市兴安区委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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