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鹤岗市兴安区1个乡镇、4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鹤岗市兴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
中共鹤岗市兴安区委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鹤岗市兴安区1个乡镇、4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鹤岗市兴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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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