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鹤岗市兴安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规定,经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拟录用人员信息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2025年鹤岗市兴安区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监督电话:0468-3630680
四、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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