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人民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2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监管部门履职不力。东山区、兴安区、绥滨县、萝北县部分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填写重要内容。京安焦化能源(鹤岗)有限公司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监管部门联网。隆鑫洗煤厂雨水收集池容量小,未建雨水导流槽;宏利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生活污水散排,垃圾随意倾倒场外,剥离表土苫盖不全;鑫塔水泥场(大鹤立河沿岸)原料堆场未建设防尘喷淋设施,物料混合雨水直排沟渠,汇入大鹤立河;轩跃洗煤(原建材公司青年点煤场)生产废水经软管排入场区雨水收集池,后经外排口排入场外边沟。
二、整改目标:强化日常环境监管,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依法依规生产
三、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加快推进京安焦化能源(鹤岗)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2.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隆鑫洗煤公司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扩建雨水收集池,建设雨水导流槽。3.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宏利源石材加强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苫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形成常态化管理。督促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集中转运,生活污水化粪池定期抽排。4.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建设金属制防风抑尘网。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设喷淋设施,建设雨水收集池,实现达标排放或沉淀后回用。5.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督促轩跃洗煤企业扩建雨水收集池,建设雨水导流槽,现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京安焦化已停产;隆鑫洗煤扩建雨水收集池;宏利源表土已进苫盖,垃圾及生活生活污水已委托附近村屯定期进行清理;鑫塔水泥已建设雨水收集池;轩跃洗煤已扩建雨水收集池、新建雨水排水沟。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0年1月30日
六、受理部门: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68-3630657
八、受理地址:兴安区兴东路六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安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兴安区委兴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黑公网安备
23040502000002 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