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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日期:2026-04-15 来源:

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和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现将兴安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布。责任人如有变动,由继任人员自行接替相应职责。

兴安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兴安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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