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兴安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落实兴安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梳理制定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召开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部署安排2024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监督推进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坚持强化法治学习。全年累计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5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部门集中学习计划。有效组织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宣传教育,促使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努力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落实政务服务。在黑龙江省数字政府事项管理中心认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共计70项事项,对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精准梳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所有事项均已进入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在黑龙江省数字政府统一电子证照平台认领结婚登记证、离婚登记证等5项电子证书。部门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干部职工签署《公职人员诚信承诺书》,进一步履行诚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
四是持续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完善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明确了权力边界和责任主体。同时,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示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检查事项等信息共102条,利用宣传单、电子屏、信息公示栏等做好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宣传、组织落实纳入保障对象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持续落实执法监管,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14项监管事项,录入监管数据79条。联合市场监督等部门对22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公示率100%。在民政政务一体化平台发布公告,将12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六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组织报名参加2024下半年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组织民政执法人员认真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等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七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执法工作全过程。有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和“与法同行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婚俗新风尚,积极引导登记新人学习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内容,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婚姻家庭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教育宣传形式内容创新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主要以活动宣传或讲授式为主,对法治宣传创新方式实践不多。在内容设置上不够贴近实际、让群众对法治教育宣传产生距离感。
二是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所不足。执法队伍力量还有所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持续加强,规范应用法律法规推进执法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加大学习力度,拓展学习深度,坚持用法治思想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有效结合部门职责实际,动态梳理部门学法清单,持续抓实民政干部职工的日常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质效。同时,强化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深化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引导部门执法人员认真参加行政执法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执法监督公示公开制度,推动文明规范执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