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4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认真落实《中共兴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提高营商环境和依法治理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营商法治建设。党支部书记带头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体党员、工作人员充分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宪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营商环境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打造“法治营商”品牌。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区按照标准化要求共认领维护事项1655项,区属部门认领维护事项867项,乡镇、街道认领事项311项,社区、村认领事项477项。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688项。二是全面落实预约办、错峰办、延时办,今年以来,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业务7万余件(次),各窗口为近2600位申请人提供延服务,累计时长达370小时。三是全面规范和优化帮办代办服务,累计共开展帮代办服务400余件(次)。四是加快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汇聚电子证照目录数据量23297件、证照数据量27825件、证照类型数量48类,本地区单类型大于10条的电子证照类型数量为39类,电子证照电子通过率及人工抽查通过率皆为100%;已申请电子印章数量153个。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截至目前,兴安区未收到差评,本地区“好差评”按时整改率100%。
(三)加大普法力度宣传,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一是持续推动落实应用全省一体化信用融资平台,打造“减负升级”模式,完成信易贷注册508户。二是持续推进开展“诚信鹤岗”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大厅、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屯等宣传活动,累计收集政府部门诚信宣传信息100余篇,典型案例100余篇,营造诚信守约的社会氛围。三是开展“码上诚信”+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组织商务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开展“码上诚信助力民生领域、助农护农领域、商超领域”应用场景,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四是创新开展“助企服务绿色通道领域”“青年就业补贴领域”“A级纳税人上门服务领域”“药品监管领域”“项目建设优先建设领域”“一站式服务领域”“线上招聘会服务领域”信用报告应用场景,率先完成市守信践诺专班工作任务,排名靠前。
(四)履行职责,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畅通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投诉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监督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兴安区接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0条,损坏营商环境事项0条,政府违约失信行为0条。二是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实现监管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的应认尽认,认领监管事项429项,录入检查实施清单440条,行政检查总数479条,实施清单整体完成率100%,本地区监管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三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稳运行。截至目前接收分转处理热线反映问题1113件,第一时间解决群众诉求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满意率达100%。四是通过政府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平台,将合同监管变被动为主动、变静态为动态,实现合同履约全流程动态监管。截至目前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平台已建立账号55个,注册率100%,手工录入合同71份,达到全市最优值。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配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二是法律服务意识和能力仍待加强。个别单位部门服务意识薄弱,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对待企业群众的态度不够热情,导致企业群众在办理业务时感到不便;政务服务效率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业务办理流程繁琐,审批环节多,影响了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满意度。
三是法治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入企法治宣传还停留于表面,深度广度还有待于加强。宣传方式传统单一、针对性不强,未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制度创新。不断推动法治工作制度、执行创新,法律服务创新,全力推进暖企、助企、护企、惠企专项行动,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二是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理念。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助力我区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三是全面宣传,深入推动法治入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不断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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