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锐 区委副书记、区长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李 林 区委常委、副区长
负责安全生产、财税、发展改革、信访、统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园区办、区信访局、区统计局、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兴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共青团兴安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缪泽明 区委常委、副区长
负责人社、营商环境、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韩 洋 区委常委、副区长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区煤矿安全稽查大队。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协助李林副区长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刘洪岩 副区长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街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协调红旗镇政府工作,联系市林草局、市水务局。
负责河长制工作。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张彦辉 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生、医保、文化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高云龙 副区长
负责城建、城管、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住房改善服务中心、区市容和环卫园林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张 涛 副区长、公安兴安分局局长负责公共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兴安分局和区司法局。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