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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袁 锐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


高云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安全生产、财税、信访、统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民政、街政、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统计局、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合中心、市经开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分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共青团兴安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缪泽明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医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人民武装部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韩 洋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街道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区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联系市煤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监察执法四处。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潘家利  政府副区长、公安兴安分局局长

  负责公共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兴安分局和区司法局。

  联系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陈 钊  政府副区长

  负责发改、住建、城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住房改善服务中心、区市容和环卫园林中心。

  联系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及兴安分局、市交警支队、兴安交警大队,负责区城市绿化工作。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李 欣  政府副区长

  负责人社、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协调红旗镇政府工作。

  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负责河长制工作。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张 琳 政府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生、文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旅局、市营商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负责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等“一岗双责”工作。

   副区长互为AB角:

  1.高云龙副区长与韩 洋副区长、潘家利副区长互为AB角;

  2.缪泽明副区长与陈 钊副区长互为AB角;

  3.李 欣副区长与张 琳副区长互为AB角;

  互为AB角的副区长,工作之间要互相补位,确保政府工作协调有序运行。

  各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战线的廉政、党建、信访、稳定、安全、招商引资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区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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